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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业务监管系统

2023-04-20阅读量:1091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强小额贷款行业监督管理尤为重要,小额贷款行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解决了农村经济个体的资金缺口问题,提高了资金使用率等。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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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监管方式方法创新不足


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方式取决于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模式。鉴于分层监管有助于鼓励监管创新和多样化,也有利于监管竞争和金融创新,对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机制而言,我国在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过程中采用中央和地方分层监管。总体上看,中央层面着重在宏观上发挥政策制定和指导作用,地方政府则注重在微观上通过二级监管模式落实具体的监管工作。模式差异容易带来多头监管问题,对监管部门而言,既增加了协调难度和监管成本,又降低了监管效率;对小额贷款公司而言,则面临多重审查带来的较高监管成本,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


2、监管手段信息化水平不高


现阶段,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进行金融监管还是新鲜方式,非现场监管技术面临不少挑战,人工智能技术在金融监管领域运用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尚不能准确分析和预测监管事件。虽然小额贷款公司已被纳入到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监管行列之内,但是国家层面的小额贷款公司技术化、智能化监管目前仍然很难运用到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由于监管经验不足、自身职能繁杂和监管专业化程度不够高,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没有多余的“人、财、物”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方式进行信息化创新,而往往通过借鉴银行业的监管方式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管,即采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监管方式缺乏现代化技术手段,耗时、耗力,监管效率普遍不高。随着信息化进程的加快,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呈现迅猛发展的态势,精通互联网技术的人才不熟悉金融监管规则,熟悉金融监管规则的人才不精通互联网技术,“精通互联网技术+熟悉金融监管规则”的复合型人才的缺乏是导致监管方式方法创新不足的原因之一。


3、金融技术创新手段不足


金融技术的创新发展并非仅仅由金融机构“独木式”发展,而是在现代世界科技整体发展和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同各种经济体对金融资源的发展要求密切相关,需要在“抱团”中实现金融技术的创新发展。金融技术创新对小额信贷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既可以为小额贷款公司效率的提升提供可靠的物质保证,也可以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创新发展,还可以大大拓展小额贷款公司现有金融资源的可分配界限。与此同时,金融监管需要在监管循环体系中积极融入金融技术创新思维,改变当前行业监管过程中面临的“机制滞后—技术缺失—回馈不及时”困境,同时扭转当前监管部门对某些业务监管不到位的局面,在监管过程中通过融入更多的金融技术创新,真正在践行普惠金融、弥补传统金融服务“盲区”、服务中小微企业和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


目前来看,小额贷款公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社会信用观念淡薄,惩罚机制不健全,既不利于小额信贷行业监管创新技术的发展,也影响了我国“支农支小支微”的发展。金融监管技术创新不足,无法形成有效的信用报告揭示金融市场的风险,很难对金融风险进行有效防范,信息不对称现象仍然存在,交易成本没有得到有效降低。由于各省市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方式不一,增加了信用体系建设的难度。小额贷款公司客户的信用信息很难获得,更难以被征信系统所收录。而央行征信系统中的征信数据往往很难获得,即使可以通过一定途径进行查询,也存在耗时低效问题。由于不能及时、准确、完整地得到行业信息,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金融技术创新无从谈起,现实中面临的种种情况制约了小额贷款行业监管的金融技术创新进程。传统人才管理体制导致金融监管技术创新缺乏内驱力。在监管部门内部,领导的重视程度、高科技人才储备情况、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金融技术创新至关重要。一些管理人员存在守旧思想,缺乏主动探索小额信贷行业监管技术手段创新意识,在金融监管技术创新方面缺乏内驱力。


4、互联网金融思维融入深度不够


现有监管模式没有跟上互联网金融发展步伐,无法通过监管方式改变只是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主导下进行简单的业务作业的运营现实,并未对“支农支小支微”发展实际拓宽融资渠道,制约监管效率的提高。同时,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监管技术难度增加,迫切要求将互联网思维积极运用到监管流程和监管手段中。由于众多网络借贷平台面临严格的监管压力,在转成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过程中需要格外考虑非系统性风险以及转型后产生的影响。


为此,成都四象联创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小额贷款行业监管特点和对数字化使用需求,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IT技术开发搭建了小额贷款业务监管系统,帮助金融监管机构提升综合监管能力。推进小额贷款行业规范管理,创新服务和高质量稳健发展。系统设有监管端和企业端,监管端功能涵盖:监管驾驶舱、每日经营数据报送、机构管理、企业画像、分析预警、小贷评级等功能。将贷款监管系统和企业业务系统直接链接,抓取实时业务数据,并根据系统设施进行预警提示,提升监管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小额贷款业务监管系统的作用:


1、通过系统可助力金融监管机构利用金融科技的力量规范监管政策实时与标准,实时了解小额贷款公司经验状况,减少监管漏洞,提升监管效率,实现企业数据穿透监管目标。


2、有助于各省市之间工作协同,更好地执行上级部门监管要求。


3、通过四象小额贷款业务监管系统的自动采集、智能分析预警、智能报送和可视化监管可大幅提升非现场监管的广度和深度,提升非现场监管的管理水平,进而实现小贷公司的合规性和风险动态实时跟踪和智能化监管,提升小贷非现场智能化监管的整体能力。


4、可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让小额贷款企业实现信息化转型升级,提升业务办理效率。


数字经济一体化时代,金融监管机构唯有加强监管手段创新和运用互联网思维推动监管智能化发展,加快构建针对小额贷款公司效率高、成本低的小额贷款业务监管系统,才能加强综合监管能力。


成都四象联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专注于金融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商,目前公司共拥有产品著作权49项,国家发明专利45项,并成功将专利技术应用到公司自研的北海PAAS研发平台和玄武BI分析平台,致力于为金融业务场景提供稳定、可靠、完善的应用平台解决方案。 公司业务主要分为三大板块,TO G业务板块主要帮助金融监管部门实现政策落地,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TO B业务板块主要帮助银行、金控集团、担保公司、保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提供成熟的软件产品及整体数字化转型方案;TO S业务板块主要为银行中介机构提供SAAS服务,帮助银行及持牌金融机构线上业务、客户管理及前置风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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